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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考核细则

时间:2023-03-09作者:编辑:审核:阅读:1145

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修订)》、《关于选拔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考核细则》,保障相关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一、选拨对象

2022级具有学士学位且档案转入学校的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3. 申请者须完成第一学期所要求的全部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各学位课程成绩与相应学分的乘积之和/各学位课程学分之和,下同)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

4. 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三、选拔工作组织

1. 2023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管理,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2.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学科考核专家组,负责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复试、推荐等工作。

四、学院选拔考核

1. 考核形式

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5名具有高级职称、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硕博连读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学科专家组进行面试。

2. 考核内容

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

3. 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331312:30-14:00

形式:线下面试

五、其他

1.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修订)》、《关于选拔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的通知执行。

2.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并录像。

4. 考生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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