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复试名单
调剂复试名单请参见我院网站公示名单(网址:https://ggy.hhu.edu.cn/2024/0408/c12384a277314/page.htm)。
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调剂复试资格。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学院在调剂复试报到时核验考生以下材料:
1.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本科生,提供相应的国(境)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提供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
(5)因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暂时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件和认证报告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补验原件。
5.调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考生大学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部门出具盖章)。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
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具体参见《公共管理学院2024 年硕士研究生(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复试细则及安排》(网址:https://ggy.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5d/7f/2d1b355b46b795f788e0df22f815/c8f48384-8a98-446b-8582-d9a0117957d3.pdf)。
四、相关事项确认
(一)确认内容
1.在“全国调剂系统”中收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2.确认本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若有误,请更正后提交,以免影响后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送发放。
3.请仔细查阅《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s.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9d/c5/8c22d360402a94ea5acccde3a5f0/6f57f66a-f03f-4632-a852-f4a3d96acd69.pdf)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选择确认参加复试所选择的科目,确认错误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认方式
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zss.hhu.edu.cn/logon,系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复试结果查询”模块中进行“缴纳复试费”、“确认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确认复试科目”,完成以上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信息无误,并参加复试”按钮,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操作。
(三)确认时间
请有关考生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9日下午15:00之前完成相关事项确认,逾期无法操作。
五、调剂复试安排
1.报到安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035200 |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 | 2024年4月11日 上午9:00-9:30 |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厚学楼208 |
2.专业课笔试安排
时间:2024年4月11日18:30-20:30
地点: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西康路校区1号和3号门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西康路校区2号门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88号)
具体考场安排请于2024年4月10日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
笔试应试相关要求可参见一志愿复试笔试相关要求。
(网址:https://gs.hhu.edu.cn/2024/0328/c17277a276964/page.htm)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安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测试及面试时间 | 测试及面试地点 | 抽签时间 | 候考室 |
035200 |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 | 2024年4月11日9:30开始 | 厚学楼210 | 2024年4月11日9:00-9:30 | 厚学楼208 |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
提交材料 | 份数 | 备 注 |
个人简历 | 1 | 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面试时带入考场提交考官 |
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 1 | |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 1 | |
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等 | 1 | |
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等) | 1套 |
六、其他
1.复试期间,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切勿自驾前往。
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等材料(附件2-4),以免影响考试!
3.本通知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提及事项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公共管理学院2024 年硕士研究生(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复试细则及安排》《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等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地址: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厚学楼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7376
监督举报电话:025-83787368
传真:025-83787368
邮政编码:211100
电子邮箱:20210615@hhu.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1.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2.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
处罚规定(摘要)